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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促进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

时间:2013-12-06点击数:13970来源:人民代表网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在现有政治体制和政治框架内,如何更有效地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使人大工作越来越广泛地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人大工作创新势在必行。浙江省衢州市人大常委会自2011年换届以来,在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中,强化创新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切实提高人大工作实效。

  创新理念

  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由于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尽管省级人大有实施办法,但终因属于人大系统体内循环,而地方党委及“一府两院”均对此概念淡薄,除了一些常规性的人大决议决定外,重大事项决定权一直被搁置。换届以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这种情况,主动向衢州市委汇报,争取市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努力统一各方面的思想共识。2011年8月,衢州市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能作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明确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原则、范围内容、运行程序等。自此,衢州市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步入规范化轨道,成为地方决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年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除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等常规情况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外,还对涉及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2013年上半年,在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中,发现乌溪江饮用水源地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比较严重,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水质安全。决定发布后,库区四个乡镇共拆除猪舍面积99141平方米;拆除网箱养殖6户6700平方米;关停玻璃拉丝企业6家,极大地改善了饮用水源地的环保状况。

  创新方式

  提升人大监督实效

  为了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衢州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加大监督密度;善于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加大监督力度;善于拓宽监督渠道与监督平台,提高监督广度。

  运用专题询问,增强监督合力。2012年以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各明其责、各解其策,政府分管市长作出明确的整改表态,广播电视通过录播和专题形式将询问情况公之于众,《衢州日报》全文刊登询问题目与政府部门负责人的答复,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声势。专题询问始于“问”,但绝不止于“答”,常委会紧紧抓住各部门的具体承诺,实行跟踪监督,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规范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规范和加强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司法公正,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制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家单位每月10日前都要向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几类案件情况,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广泛性,实现原先的专项性监督向日常性监督转变,改变司法监督信息掌握不对称、不及时的被动局面,使人大监督司法工作更具体、更透明、更规范。

  创新制度

  增强代表工作活力

  代表工作始终是人大的基础性工作。换届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提高代表素质为目标,以促进代表履职为抓手,以发挥代表作用为根本,充分发挥代表履职的主体作用。一是完善代表履职制度,出台《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从代表学习培训、议案建议督办、代表联系群众等方面提出“一揽子”举措,将代表履职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登记在册,作为连选连任的考核依据,对加强代表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建立代表辞职制度,出台《衢州市人大代表辞职办法(试行)》。全市有20多位代表因岗位变动顺利辞去代表职务,同时顺利补选20多位市人大代表,使代表“进退”有章可循,保证了代表结构比例的科学优化。三是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制度,出台《衢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内容,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考核承办单位,有力地提高了“一府两院”议案办理工作实效。

  创新载体

  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指导

  为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研究与指导,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研讨会制度。一是选准主题。在每年的岁末年初规划新一年工作时,结合中心工作和人大当前面临的主要突出问题进行选题。2011年以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快中心镇建设等发展中问题,以及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代表工作、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等人大业务问题组织专题研讨。二是深入调研。议题确定后,要求每个县(市、区)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材料,对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广泛交流。每季度末都召开一次工作研讨会,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作主旨发言,围绕中心议题开展深入讨论,通过“思想碰撞”开拓思路、互相启迪、取长补短。四是转化成果。结合专项调研和各县(市、区)研讨情况,及时将研讨成果转化为工作举措和指导意见,两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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