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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

时间:2016-01-04点击数:11469来源:长沙人大网

  长沙市律协会长、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建伟就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接受记者采访。

  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鲍宇辉说,法院的大门在今年以前并不是那么好进。

  今年以来长沙市司法局开始推动本土“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长沙市司法局通过成立长沙律师学院的方式,定期举办业务培训,提高全市范围内从业律师的职业素养。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律师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今年,长沙市司法局在“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中,紧扣活动主题,着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通过推动实现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间的地位平等,加快长沙法治建设步伐。

  法院大门律师难进 频繁遭遇区别对待

  鲍宇辉是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拥有数十年从业经历的她,经常会为了查阅卷宗、与法官会面、开庭等事项往返于各法院之间。虽然早已与各个法院的安保人员混了个“脸熟”,但在鲍宇辉看来,法院的大门在今年以前却并不是那么好进。

  “律师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法院也就没有将律师放在一个‘法律人’的主体上面。”鲍宇辉介绍,虽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都是法律从业人员,但由于律师不是公职身份,导致律师受到“区别对待”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部分律师在进门时不仅要受到严加审查,甚至还要面临被搜身的可能。

  此外,查阅案卷原本是律师的合法权利,但现实中却经常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无功而返。“有时候一个案件去了5、6次法院,还是看不到案卷。”

  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 建立投诉机制

  进门难、查阅卷宗难等事件的发生,反映的不仅仅是在现实情况下律师与公职人员相比地位较低,更有可能导致正常的司法程序受到影响。

  为了更好的维护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多方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长沙市司法局开始推动本土“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即促使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拥有共同知识背景和职业信仰、并以法律职业为生的执业人员形成一个特殊群体,通过实现共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建设。

  其中,首当其冲的便是解决律师与法官、检查官之间的身份壁垒。市司法局通过与市中院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目前已建立起一套投诉机制,重点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长沙市律师协会会长杨建伟认为,这折射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上升到一个高度,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成立律师学院 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除了优化律师的执业环境外,长沙市司法局还通过成立长沙律师学院的方式,提高全市范围内从业律师的职业素养。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沙市律协共举办业务培训19场,培训人数超过5000人次。其中,除了包含省内外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外,同时还邀请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法官、检察官来到现场,与律师就案件进行讨论,以实现“角色互换”。杨建伟表示,“通过律师、法官、检察官的一个角色互换,能够真正促使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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