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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 加强监督

时间:2011-02-10点击数:17917来源:长沙人大网 csrd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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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余合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都强调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民生无小事,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摆在我们党和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致力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实践证明,人大监督在致力改善民生中的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一是在致力改善民生中展现人大工作的作为。民生问题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具体、实际和直接的需求,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整体、长远和根本的利益。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多年来,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发展民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长沙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规范人大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权的监督原则,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监督切入点,努力推动民生问题的解决,体现了人大工作以人为本、积极作为的时代特征。
    二是在致力改善民生中彰显人大工作的重心。人大的职权主要是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权”,其中监督权是至关重要的方面。监督的重心在顺应民意、改善民生、发展民利。本届以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突出监督重点,破解民生难题,持之以恒地加强人大监督。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两年来作出了6个决议,6个决议都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都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8年4月通过的《关于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活动的决定》,2009年6月通过的《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议》,今年10月通过的《关于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工作的决议》,紧扣了改善民生主题,很好地实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省、市上下联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等活动,都切切实实在为改善民生、维护民利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是在致力改善民生中增添人大工作的活力。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的显著特点和独特优势,就是能及时、准确、真实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因此,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作为靠人民、发展为人民。体现民心、以人为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抓住了这一点,做好了这项工作,人大工作就充满生机和活力。近年来,长沙市的市、区县(市)两级人大始终坚持把重视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体察民情、集中民智、顺应民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长沙县始终把普惠民生作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通过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了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通过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减少了源头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定。我市天心区积极将新增财力用于保障民生,在全面完成省、市为民办实事各项指标的基础上,扎实抓好涉及医疗卫生、农贸市场改造等方面的“惠民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区”创建,着力构建“一健三联”的信访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度。市、区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围绕保障民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二、努力探索人大监督在致力改善民生中的有效途径
    “国以民立,政以民兴”。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政治机关,依法监督、督促和推动“一府两院”及社会各有关方面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突破点,是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落脚点,也是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着力点。
    一是更新监督工作理念,贴紧民生焦点。本届以来,我们在监督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监督理念。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关注发展,服务发展,推进发展,议大事、决大事,审议决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司法公正作为监督重点;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统筹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树立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的理念,在支持中实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既认真负责地监督,又真心实意地支持,营造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的气氛,形成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破解民生难题。我们坚持“集中时间精力,突出重点难点,增强工作实效”的原则,力求一年突出一个监督重点,力推一个民生问题的解决,2009年,针对农业发展滞后,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常委会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视察调研全市农村公路建设情况,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2010年,常委会专题督察督办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决议的落实情况,督办情况表明,今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86亿元,1163公里,新建桥梁82座1904米,全市所有乡镇和95%的行政村通上了水泥路,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一五”任务目标。针对群众关心的政府“钱袋子”问题,常委会在全面履行预算监督职能的同时,着重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实地视察有政府性债务资金投入的市政建设重点工程,听取和审议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的专项审计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决议》,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了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调控作用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三是创新监督工作形式,保障改善民生。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调研、人大常委会主任联系会议、主任市长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整体作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亮点纷呈。我市芙蓉区人大常委会的“我为芙蓉发展献一策”活动;天心区的专项工作审议、岳麓区的代表联系机制建立、开福区的代表建议办理、雨花区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探索、长沙县的“代表活动室”建设、望城县的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浏阳市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专项工作评议,宁乡县的“代表联系敬老院”活动等监督工作形式多样,成效明显。与此同时,我们积极运用媒体宣传、工作通报、宣传橱窗、走访代表、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等多种形式,公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民生监督中提出的建议意见和“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等,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民生监督工作更符合民意、更贴近民生。
    三、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在致力改善民生中的实际效果
    “人大监督工作容易搞虚,不容易做实。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这是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出的明确指示。面对新形势下经济体制、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和不同利益群体的经济诉求和政治诉求,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反映的热点、难点也越来越多,对维护和发展自身利益的期盼越来越高,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实。从现实情况来看,人大的民生监督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是要敢于监督。人大的监督工作,要在“敢”字上下功夫,敢字当头,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克难,直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阻力、困难和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特别是对于关涉民生的事项,要问计于人大代表,问需于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长沙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启动,2010年推进的“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就是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公正热点,把精力集中在司法机关的薄弱环节来解决具体问题,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了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推进了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规范,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第二是要善于监督。人大的监督工作,要在“善”字上动脑筋,讲究监督的形式和方法,善于把“刚性”监督与“柔性”监督、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等形式和内容有机结合。对于人大如何有效地进行监督,在监督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来部署人大监督工作,围绕改善民生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在监督的范围上求实、方向上求准、内容上求精、程序上求严。我们在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过程中,十分注重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充分运用集体调研、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共同努力推进长沙的又好又快率先发展。
    第三是要勤于监督。人大的监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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