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1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罗衡宁院长所作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