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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算审查提高监督实效

时间:2007-08-09点击数:13512来源:长沙人大网 csrdadmin
张载华 赵箭

  近年来,天心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改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审查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促进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逐步从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过渡。
  一、严把“五关”,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一是提前介入,严把预算的“初审关”。区人大常委会根据预算法和区委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深入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街镇、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针对财政预算编制的情况,由财经工委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在初审中既注意审查预算编制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可行,又注意审查预算编制是否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在保证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重点项目、重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支出,预备费是否按规定安排来进行编制。同时还注意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预算收支表和基本财务表是否齐全,预算收支指标计算是否准确等。此外,还要求区财政在核定各部门和单位的收支预算中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二是发挥整体优势,主任会议严把预算的“全面审查关”。常委会提前1个月召开主任会议,并请一办五委主任列席,对区财政局提供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意见。区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建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这样,较好地发挥了主任会议的整体优势。三是人大常委会把好“再审关”。人大常委会根据区政府提交的财政预算草案和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在人大会前把好关,保证基本成熟的预算草案提交人大会通过。四是人大会严把审查批准关。为做好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批准工作,人大会期间,区财政部门准备了较详细的预算草案和预算系列表格,让代表们明了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编制意图、增长比例和收支任务等。会议期间,人大代表高度负责,认真审查预算草案,对一些会议期间一时难以确定的预算指标,人大会授权本级人大常委会严格把关进行审查。五是区人大常委会严把“授权审查关”。人大会议结束后,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会的授权,适时地审查批准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在人大会期间一时难以确定的部分财政预算指标。
  二、以部门预算为切入点,加强预算监督。
  搞好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是加强和改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基础。自2003年起,以部门预算为切入点,选择区环保局和区计生局2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监督的试点。2004年,我们又将区农林水利局、区卫生局等15个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监督范围。2005年,在前两年的基础上把部门预算监督的范围扩大到区直42个部门。在对部门预算实施监督中,我们不仅听取部门的汇报,检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细化部门预算管理情况,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对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建议帮助解决。通过几年对部门预算实施监督,被监督部门、财政部门和政府的预算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大大增强,部门预算的编制、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明显好于以前,部门预算监督的效果逐步显现。如去年针对部门预算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的问题,常委会对区政府明确了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序,即部门预算因政策性因素进行的必要调整,由区政府及财政局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备案;对因其他非政策性因素导致的预算调整,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于今年7月将因政策性因素需追加的预算金额1556万元,按区民政局、区卫生局等9个部门的有关预算安排的政策依据和主要用途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并备案,增强了区政府依法执行部门预算意识,区人大农财工委将部门预算调整明细情况写入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查报告,并向常委会第30次会议报告,提高了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监督的实效。
  三、注重多个环节监督预算执行,促进年度预算顺利实现。
  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是确保财政预算实现的重要手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听、查、议、纠的关系,对一些重点、难点、热点的问题进行专门调查和视察,针对有关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及时依法纠正发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紧扣半年、全年预算执行审议、预算调整、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会计核算中心等多个环节来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职能。在预算收入的监督方面,定期听取区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和国税局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合理化建议。如针对财经调查中了解到我区骨干财源短缺,新兴财源不足,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问题,主任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财源建设情况的汇报,督促区政府制定了2003年至2007年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了领导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和联系税收大户制度,健全了财源建设的运行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植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设立了1000万元的企业发展基金等,2005年,我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34亿元,比2002年增收4.24亿元,增长2倍,为推进产业建设和财源建设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针对省、市财税和征管体制改革,2005年和2006年常委会2次成立专题调研组,分别深入9个街道和有关区直部门,调查了解现行区街财政体制运行的利弊情况,分别撰写了《关于深化区街财政体制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应对市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调查及建议报告》,得到了区委的充分肯定,政府根据有关建议理顺了区街财政体制,较大地发挥了街道抓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在预算支出的监督方面,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紧扣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重点监督区政府把支出放在优先足额安排人员经费,重点考虑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政权建设等。对基建支出、企业挖改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等严格把关,跟踪到位。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上,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区政府采取过硬措施严加管理。在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审议,提出整改建议,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今年7月常委会出台的《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中明确,财政性资金投资或偿还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资金安排、立项及建设等情况,区政府应当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可作出相关的决议或决定,进一步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近几年,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增幅较大,区政府往往在四季度申请调整预算。对调整预算新增财力使用的安排,以往由于种种原因未引起各方面的关注,人大监督的力度也相对较弱。随着调增预算新增财力的快速增加,常委会提出要依法、科学、合理地使用好年初未列入人大会审查的上亿元新增财力。根据往年的经验,常委会在2005年8月初即提醒区政府要及时掌握年度财政收入的发展趋势,对可能发生的预算调整早预测早安排,避免到年底因为时间紧急而仓促决策,特别是对超收收入的分配使用方案要尽早拟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切实用好这部分新增财力。10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在会前对区政府提交的调整预算方案作了调查和初步审查,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心系民生,保证新增财力的支出向公共领域倾斜,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等要求。11月,经过修改的预算调整方案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使新增财力的80%用于安排民生。
  为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汇报、专题审议的同时,开展执法检查。如对《预算法》、《湖南省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认真查找问题,督促整改。通过法律监督,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管理办法,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保证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四、强化决算审查监督,维护预算权威。
  一是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职能。人大常委会密切与审计机关的联系,经常听取审计机关的汇报,充分掌握情况,认真审议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为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积累经验。在工作中,依法监督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大胆开展工作。在审计机关开展“同级审”工作中,及时了解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在审查批准决算之前,先到区审计局听取“同级审”情况,查看审计记录和有关资料,全面掌握“同级审”情况,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同级审”汇报,针对“同级审”发现的问题要求审计相关补充审计,彻底搞清情况。二是听取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对决算草案所列预算数、调整或者变更数以及实际执行数等进行认真审查。三是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区财政决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就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一一答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批准财政决算。
 
 
(作者分别系天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财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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