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13年1月4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