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献资料理论研究内容详情

人大代表提高建议质量要坚持“五性”原则

时间:2008-10-07点击数:13470来源:长沙人大网 csrdadmin

  人大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法律赋予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代表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七条分别原则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都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至于代表建议的内容、格式等《代表法》没有具体要求。各级人大代表任何行使好建议权,提高建议质量,为民代言?结合《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层人大工作实践,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建议应注重把握好建议的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可行性和结构性,坚持“四性”原则,才能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
  合法性原则是指代表建议一方面要依法提出,另一方面建议内容要合法,这一点是代表建议的基本要求。代表应依法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机关、组织”某方面工作的建议。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有两层意思:一是代表建议应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直接向有关机关、组织提出书面建议是不妥的、不合法的;二是“有关机关、组织”应指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机关和与其相关的单位、部门,不包括党的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因此以人大代表身份向党派机关提出建议也是不妥的、不合法的。建议内容要合法是指代表的建议内容要符合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也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地位是明确载入宪法的,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执政地位是丝毫不能动摇的,因此代表建议违反了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就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是不妥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不合法的;二是《代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代表建议也必须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出。
  代表性原则是指人大代表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应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为民代言,这一点是代表建议的本质要求。各级人大代表是依法由选民直选或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意愿逐级选举产生的,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因此代表建议不能只代表个人意志,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多方收集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就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建议,为民代言。
  针对性原则是指有关机关、组织在某方面工作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解决和改进的,就这些方面需要代表提出建议,这一点是代表建议的内容要求。代表建议要针对“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某方面工作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有针对性的一事一建议,不易多件事情合并一次建议;要针对某一机关、组织提出建议,不易同时一次性向多个机关、组织提出建议,这样不利于交办、承办。
  可行性原则是指代表建议要建立在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基础上,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目的,以此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这一点是代表建议的实质所在。代表建议的可行性在于:要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水平,考虑到承办机关经过努力能够办到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办的事情来提出建议;代表就某一建议提出前,要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方案不能脱离实际,要有理有据,可行而提,为民代言,如实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结构性原则是指代表建议的文章要主题明确、结构合理,这一点是代表建议文章的构成要求。代表建议如何来撰写,法律虽然没有像代表议案那样有明确的构成要求,但代表建议也应参照议案的撰写方法来写;要围绕回答提什么建议、为什么提建议、建议如何解决、有谁来解决等问题来撰写代表建议。(滕修福)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2008-9-28)

扫码分享

Copyright 2007-2021 ChangSha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技术支持电话:0731-88668525  邮箱:hncsrd@126.com

备案序号:湘ICP备10007592号
长沙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