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中不乏真知灼见,体现了民意,集中了民智,对于促进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个别代表的建议存在这样那样差强人意之处,或眼光狭小局限于一己私利,或对政府某项工作存在偏见乃至误解,甚至文不对题,有关部门接到这类承办件感觉无从下手,甚是头疼,因而产生埋怨情绪。那么如何来对待这一类代表建议件呢?
首先要看到代表建议中存在局限性这一现象不可避免。
从客观原因来说,代表来自不同的阶层、群体,他(她)所提的建议必定要为自己所代表的那个阶层、群体服务,毫无疑问会打上那个阶层、群体鲜明烙印,这是代表使命所然,法律赋予了代表这样神圣职责。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如果代表不能为自己所代表的那个阶层、群体积极建言献策,那么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她)就是一种失职的表现。
一般来说,当代表所代表本群体利益与其他多数群体利益不相矛盾,或表现出来为共同利益时,那么他(她)所提的建议是应该值得积极肯定的。但当代表建议只代表本群体中少数人利益而与多数人利益背道而驰,或虽代表了本群体利益却与绝大数群体利益发生矛盾、冲撞时,那么这个建议需要重新斟酌,其合理性、可行性必然要打上一定的折扣。当然特例除外,如代表所提的建议对本地区有利,但有可能侵犯了更大利益,甚至冒犯国家法律,就不可取了。
从主观原因来说,由于代表的政治涵养、道德水平、文化背景、所处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大差异,因而表现出来的素质有高低,良莠参杂其中应属正常。代表对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的某项工作表示出不同的看法建议,或者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而出现误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不容否定,确有部分代表平时对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有关事务关注不够,所提建议往往只局限于本单位或某一群体的事务,没能客观反映代表建议应承载的内涵。有的会前没做准备,开大会时才临时凑个建议提交,致使所提建议内容不全、重点不清。有的所提建议不仅格式不规范,而且内容不完整。有的一个建议涉及多个事项,还有的建议因超越权限或与政策法规相悖而难以办理。
我们不能求全责备代表,应该多从自身角度查找原因。如代表之所以会对我们的工作出现某种误解,说明我们与代表之间的沟通渠道不畅,代表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只是一味指责代表,认为代表不可理喻或故出难题,这是不可取的。我想这世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代表所以会提那样的建议一定有其特定的理由,那种故意找碴寻衅滋事的代表毕竟只是极个别。我们落实解决代表建议的过程,其实就是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过程。我很欣赏这样的话,对代表常怀一颗敬畏之心,这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表现。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批评建议权,是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的要求,是帮助纠正执政偏差的要求,也是巩固执政之基的要求。如果我们的有关部门能够站在这样角度看问题,多看到代表建议中的合理一面,许多事情解决起来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其次来说说如何尽量规避代表建议中存在的局限性,也就是说如何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使之言之有物,有较强的针对性。
要通过培训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代表大多是各行各业佼佼者,因而基本素质是过关的,缺少的只是履职的经验与提建议的技巧方法。对代表的培训工作,换届之后就应该马上进行。许多新任代表对如何行使代表职务,特别是如何写好建议尚属门外汉,因而对新任代表的初始培训非常重要。培训方式无外乎请专家授课,请资深的人大代表现身说法。杭州市人大有一个比较好的做法,就是每次人代会以后,将所有的代表议案、建议由人事代表委进行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代表,这样可以起到对照学习作用。我想,换届时候还可以考虑将上届评为优秀议案、建议汇编成册,做为代表培训材料发给每一位代表。除了培训,人大工作机构平时还可以多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代表建议件正式提交之前,进行适当把关。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将已有的制度如议案、建议处理办法及时印发到代表手上,让代表明白议案、建议具体办理流程。要给代表提供一些规范性文本样式,避免犯一些低级错误,如要求代表建议中尽量一事一议,不要提超出本届政府职权范围建议,建议不能太宏观、抽象,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等。还可以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激励机制,如对好议案、建议实行重奖等,来提高代表提议议案建议积极性。宁波市人大有一个较好的做法,就是对代表建议实行合议制,即会前代表就将自己拟提交的建议在代表小组上进行交流,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是可以避免相同内容重复,可能其他代表也想提这个建议,已经有了就不需要再提了;二是可以对该建议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变一人力为集众人之长。
要通过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可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政情通报会、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活动,让代表更多了解一府两院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平时还可以经常寄送一些资料给代表。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组织代表开展定向视察、跨区域视察、会前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活动,进一步开阔代表视野。以上这些工作许多地方都在开展,关键是要在深化上做文章,能吸纳更多代表参加。让代表知情知政过程,既是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也是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过程。只有让代表了解更多真相,掌握更多社情民意,代表所提的建议才更有针对性。从我们代表层面来说,应该从有关部门的主动邀约到自己积极主动要求参与,平时多开展一些调研活动,主动走访选民,倾听选民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有些建议是地方政府或某一组织要求自己带到人代会上的,最好也有一定的了解,切忌人云亦云,作简单的传声筒。(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冯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