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浏阳市沙市镇人大主席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我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立足发展新起点,营造干事新氛围,推动代表新作为,实现履职新突破,在凝聚人心、发挥作用、依法履职、加快发展上作出更大努力,有效地推进了镇域内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进程。
一、立足镇情民意,依法选好配强人大新队伍
沙市镇位于浏阳北区中心,2006年3月由原沙市、赤马两镇合并,辖19个村(社区),6.6万人口,镇域面积210平方公里。多年来,形成了以纺织木业、旅游休闲、烤烟蔬菜等支柱产业主导的经济发展格局。人口流动较为频繁,每年均有1万余人口双向流动务工,且呈逐年递增之势,民间经济较为活跃。镇人大于2006年3月因并镇提前一年进行换届,共选举镇人大代表84名,其中女性占35%,非党人士占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80%以上。同年4月12日召开镇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推举产生了9名第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镇长5名。镇人大主席团、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立足镇情民意、依法履职、有效作为,赢得了社会各界好评。至今共召开一届人大会议5次,作出决议11项,评议政府部门工作4次,发出督办交办通知80件次,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交流等活动24次,纠正违法违规活动6次。
二、强化“四权”建设,不断探索人大监督新途径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我们认为要实现人大有效监督,必须在加强“四权”建设、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上下功夫。一是有序拓展代表知情权。做到有重点、全方位了解政情,使代表能够“耳聪目明”。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每年召集市直驻镇单位负责人的情况通报会四次;每年组织市、镇两级代表进行4―5次专题调研视察;每半年组织代表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不定期邀请代表参加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形势报告会”、“重大工作会议及重大活动”等,向代表赠送上级人大刊物和编印发放《镇人大工作简报》。二是引导代表正确行使表达权。营造代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生动活泼局面,创造代表发言表达的机会。建立了人大主席团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设立了代表意见箱,并予以公示。无论是代表小组会还是大会分组讨论会,都尽量把发言的机会留给一线代表,尽量安排足够的代表发言讨论时间,让每一个代表都有发言的机会。无论是大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代表都可以有序地填写建议、批评、意见表。对于代表的口头表述和书面建议只要是涉及到全镇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镇人大主席团都及时予以交办,并进行代表满意度测评。充分尊重代表提出约见部门负责人的要求,五年来主席团及时召集代表与部门负责人见面会8次,搭建起沟通平台。三是依法支持代表独立行使表决权。代表的表决权主要是在会议期间行使。会议期间,无论是通过决议还是评议工作都尊重代表权利,引导代表站在全局的角度、发展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武装代表头脑;引导代表在有重点并系统了解镇情民意的基础上让代表能够有的放矢。使代表更好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了2名有一定政治觉悟和法律知识的代表担任陪审员,参加沙市法庭的庭审活动,发表审判意见,参与民事审判案件的表决。四是确保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在选举代表和选举镇领导人员过程中,都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坚持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选举,依法提名和介绍候选人,依法确定选举办法,尊重选民和代表选举权。近年来,在选举市镇两级代表、选举或补选镇领导人员过程中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并圆满地实现了党的意图和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通过加强“四权”建设,有效实施人大监督,有力地推进了镇政府按人大决议要求实现预定工作目标。
三、高扬民主法治旗帜,有效推进依法治镇新进程
近年来,镇人大主席团有效监督落实全镇“五年普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为实现全民普法目标,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作出了努力。每年组织配合镇普法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开展全镇普法、学法活动2次以上,配合上级人大的执法检查及本级人大主席团组织的执法检查不少于四次。改革执法检查形式,充实执法检查内容,共纠正执法偏差四次,督促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近两年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规范性文件及公告、执行通知都要报人大主席团备案审查,共计审查50余件,文件纠错5项。引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制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每年对村民执行村规民约及村民代表大会发挥作用,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民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政府及部门出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下达整改督办通知,督促政府及部门依法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共6次。
四、提高代表素质,努力实现代表履职新飞跃
为了提高代表素质,推动代表更好地履职,镇人大着力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代表学习。每年组织两次代表集体学习交流,推介2本以上学习书目。二是组织代表走访选民。规定每位代表每年走访选民50人次以上,对选民负责,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严谨认真的主人翁精神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三是组织代表活动。闭会期间组织每位代表至少参加3次以上集体活动,在代表之间开展争当“五带”优秀代表活动,要求每位代表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有一项以上致富门路;带头参与和支持公益事业,在两项以上;带头遵纪守法,弘扬社会正气,打击歪风邪气,有两个以上事例说明;带头关心群众,了解群众疾苦,当好群众的代言人,代言两次以上。四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公示代表工作业绩,接受选民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五是全方位宣传推介人大工作。每年编印《镇人大工作简报》4期,推介优秀代表和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向上级刊物推介人大工作新作法和好典型,在人大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都重点安排做好人大工作宣传,在政府重要会议上引导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树立人大意识,确保决策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
五、健全体制机制,积极构建人大工作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就,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要有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人大年度工作思路 、大会工作报告及重要会议和活动都要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确保人大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一要依法合理制定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并严格按要点组织实施,确保人大工作有为有位,履行职责不缺位,依法监督有作为。二要逐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通过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制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办法》、《代表履职考核办法》、《双联工作规定》、《评议部门工作实施细则》、《人大代表争选创优工作方案》等,用规范有序的制度、办法来完善人大履职和提升自身素质。三要每年谋划好2―3次有重大影响的人大会议和活动,以会议和活动为平台,提高人大影响力。要利用多种媒介宣传人大工作,积极推介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好作法,扩大人大工作的感染力。四要以社会的热点、难点和群众的迫切需求为切入点,挺身出来说话,积极承担责任,切实帮助解决问题,以提升人大战斗力,兑现人大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