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浏阳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21年3月至8月对我市贯彻实施《森林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为广泛听取意见,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映。
特此通告联系单位: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联系电话:0731-83679988电子邮箱:9177631@qq.com
浏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