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区第九、十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兆达事迹
“人民代表来自人民,要为人民群众立言谋利,要做人民群众的代表和表率,要用哲辩的思维致力于制度的完善。”这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兆达的履职准则。
一、重法守法维法
周兆达是一个酷爱学习的人,尤其是喜欢研读法律。在工作中,他常把做个守法的模范公民作为自己的追求。他常用“党纪国法、司规人格”来告诫自己,近几年,通程每年的投资建设、物资采购都是十几亿元,但他从不收受礼金回扣,从不接受出国旅游,从不沾取任何私利。
周兆达不仅自己是个重法守法的模范,他带领的通程团队也是守法经营的模范。他不仅要求自己严格,对班子成员、对管理团队的要求也很严格,绝不容允管理人员以权谋私,绝不容允违法乱纪。他常说,对干部的严格就是最好的保护。在周兆达的大力倡导和推动下,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通程从法人治理结构到具体的经营管理实践,严格依法依规运作,踏踏实实做实业。
周兆达心中有很深的“普法情结”。他是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第九届党代表,也是公安部特约监督员和长沙市优化经济环境特约监督员,还是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商学院等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不管是宪法等制度层面的基本法,还是各类操作层面的实体法,他总是充分利用多重身份,在各个层面深入宣传、普及。
二、做履职能力强的人大代表
在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周兆达接受了不少来信来访,也了解了很多社情民意,他都能发挥人大代表的民主监督职能,仗义执言,奔走呼吁,但更多时候,他没有简单地包办个案处理,而是密切关注社情民意,深入观察、调研、思考、分析,见微知著,将掌握的一手材料抽象、归纳、提高到制度、政策、法律层面的高度,建言献策。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扬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三大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贯彻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过程中去。
从九届人大以来,他一直担任长沙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的副组长,他协助组织、积极参与了数十次定向视察和数十个专题的调研,参与或主持了数十项建议意见及方案的撰写和提出。这些建议、议案中也凝聚了他深深的思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给他的回复中称,他关于将劳动合同法列入十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是积极而十分有意义的”;针对国家征税体制中的种种不完善现象,他提出了《关于完善国家征税体制的建议》,系统地提出了征税体制、税务干部考核制度、公民纳税教育、组建税警队伍等方面的建议,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回复和高度评价,不少被采纳;针对若干个诉讼中出现的反映司法不公现象,他没有局限于个案的交涉,而是更多地作加强司法公正、加强执法理念深入教育、加强司法队伍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思考,提交相关建议;针对政府采购、医院采购、工程招标等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他提出了加强两个建设,即资源配置市场化建设、采购的专业化和市场公开化建设……
在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他就物权法草案提出4条建议、对劳动合同法草案提出10条建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3条建议、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出7条建议、对公司法提出8条建议,对证券法草案提出11条建议。
每年他都要确定一两个专题,深入厂矿企业和街道社区,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他撰写的《国有企业面临五大障碍》等报告就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每次赴京参加人大会之前,他都要从繁忙的事务中抽出身来,精心准备提案,他的提案不带个人主观色彩,不带部门和局部利益,他最关心的是财税体制、资本市场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农业农村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和法规建设,每年围绕这些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他都积极立言,他和其他代表联名的《关于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关于大力推进网上教学的建议》等提案立意新颖、思想深刻、措施可行,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周兆达既善于依法提出议案和意见、建议,也特别注重议案的审议。从十一五纲要,到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文本,他在审议前都会倾注大量心血,阅读多遍,字斟句酌,提出专业性、客观性强的修改建议。他提出的数十条意见中,有相当部分已被采纳。证券法草案在分省(市区)征求修改意见时,周兆达根据多年来对资本市场的运作和管理所积累的了解和思考,提出了专业性的修改意见,湖南省有关领导极为赞赏,称这些意见既具有前瞻性,又切合国情,代表了湖南的水平。
周兆达深知自己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唯有深怀神圣之责,常作厚重之思,切切实实履行好人民代表的职责,才能不负人民之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