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富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就是民主与法治统一、公平与效率统一、活力与秩序统一、人与自然统一的社会。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深远的现实意义。如何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工作优势和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值得研究与探讨的重大课题。
一、以促进发展为主线,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方财政收入逐年提升,2005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超过8.52亿,今年,将实现10亿元的目标,区域经济呈现了率先、高速、高效发展的良好态势,教育、科技、卫生、计生、环保等社会各项事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在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受到地域面积小、人口流量大、社会环境复杂等因素的影响,城乡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均衡,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客观存在。为此,我区人大围绕如何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和谐、精美新芙蓉而认真履职,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
1、坚持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依法监督。发展是永恒的主题。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是重中之重,是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方面。地方人大要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想大事、议大事、谋大计,加强对财政预算、财税体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的监督,要围绕一些涉及到本地区长远的、全局的、战略性的发展问题依法监督,要在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经济增长点,实现区域繁荣、人民富裕的问题上深入调研,加强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推进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小,房地产开发后劲不足的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培植新财源,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和增强工业经济实力的新思路,今年,我区人大常委会就明确以促进区域发展为监督重点,加强对楼宇经济发展、隆平高科技园建设等的监督。
2、坚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地方人大是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人大在工作当中,一定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注重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在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调研过程中,要将党委的决策意图贯穿工作的始终,将党委的决策主张与人民的意愿有机结合,积极引导全区干部和人民群众围绕党委的中心目标共同努力奋斗。人大的工作如果偏离了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势必也会影响到全区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和实现。
3、坚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利。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民情民意,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并对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得以实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如:针对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任务繁重、资金短缺、拆迁腾地难等困难和问题,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多次到现场视察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并认真审议区政府提交的各项贷款议案,及时作出决议,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先后批准政府向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累计3.6亿元,有力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为确保人大审议通过的重点工程贷款资金做到科学理财、诚信还贷,我区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加强重点工程贷款资金管理的决议》,今年下半年,主任会议将听取该决议的落实情况汇报,将监督落到实处。
4、坚持区域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区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对全区经济工作监督的同时,要大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民政、环保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督促政府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走经济高速高效发展、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城市功能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生活秩序井然的现代文明发展道路。
二、以坚持民主和法制为基础,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1、督促政府拓宽渠道,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人大应在督促政府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多调研,提建议。要督促政府指导基层搞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拓宽公民知情知政、参政议政渠道,认真贯彻《选举法》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特别是涉及到区域内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切身利益问题,要进一步发挥民主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
2、加大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区人大常委会从工作安排上重视依法治区,从职权行使上推动依法治区,通过会议审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形式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实施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意见安排的报告,对于“四五”普法的情况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下到区直机关、街道、社区、乡、村进行了全面的调研检查,监督和支持政府认真实施普法规划,提高政府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3、督促司法部门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加强对司法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监督入手,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对刑罚执行工作、律师诉讼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监督,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监督力度。我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政法机关重大案件报告人大常委会制度,通过听取和审议司法机关有关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等形式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工作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4、切实为民排忧解难,认真处理来信来访。随着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在新的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突显,人大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把来信来访的情况作为检验“一府两院”工作成效的“测量表”、“晴雨表”,要根据来信来访的情况分类整理移交,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人大常委会要从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对于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认真组织调查了解,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我区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安排了专人接待和处理,完善了办理流程,加大了对个案的监督力度。针对我区新农村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拆迁安置和两安用地问题,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过问此事,并将信访工作与平时的调研视察、听取汇报有机结合起来,听取基层的情况反映,督促政府妥善处理好拆迁安置工作。对于省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件,我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认真阅示,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并报告办理情况。
三、以关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协助政府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归根到底就是要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凝聚和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谋发展。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人大要根据自身职能优势,在调研、视察等活动中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要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性的、抓集体性反映的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于新形势下群众反映很集中的、需要迫切解决的事情,要注意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理性对待,以合情、合理、合法的形势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努力协助政府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2、督促司法机关妥善解决好涉法涉诉纠纷。在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经济形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利益关系等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突显,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纠纷,就是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各种矛盾,逐步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法制化建设。司法机关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因此,地方人大要着重加强对司法机关在依法办案、严格法律程序、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方面的监督,逐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3、协助相关单位妥善解决好土地征用和拆迁纠纷。近二年来,随着我区资源整合、强西拓东战略的实施和招商引资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