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
决定(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决定(草案)》全文刊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请于2025年4月26日前寄送至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csrd886685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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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决定
(草案)
圭塘河宪法公园(以下简称宪法公园)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圭塘河井塘段西岸,是体现宪法主题、融合文化休闲元素的城市公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尊崇宪法、礼敬宪法的重要阵地。为了发挥宪法公园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适用范围】宪法公园的使用管理以及在宪法公园组织开展各类活动,适用本决定。
宪法公园的范围包括市民广场区、宪法宣誓区、宣传教育展示区、实践互动区等。
二、【功能定位】宪法公园是面向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宪法公园使用管理应当维护宪法宣誓等仪式活动的规范秩序和庄重氛围,兼顾公众参观游览、文化休闲等民生需求。
三、【职能职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宪法公园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雨花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宪法公园使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具体组织实施本决定。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广电、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雨花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宪法公园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宣传教育活动】鼓励依托宪法公园组织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在宪法公园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人民团体可以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法定节日、传统节日、国家规定的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在宪法公园内开展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
五、【宪法宣誓】鼓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组织依法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区进行宪法宣誓。
在宪法公园内举办的宪法宣誓仪式,应当保持庄重、严肃氛围,遵守相关制度和礼仪规范。
六、【展陈内容】宪法公园宣传教育展示区长期设置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展。
宣传教育展应当根据宪法实施工作的具体实践及时完善调整展陈内容和展陈布局,保持展陈的时代感。展陈内容、布局的调整方案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和评审,并报市、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进宪法法治文化与科技融合,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增强互动性与实效性。
七、【宪法教育】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根据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安排,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前往宪法公园参观宣传教育展,接受宪法教育。
本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可以将宪法公园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基地。鼓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到宪法公园接受宪法教育。
鼓励各类学校将宪法公园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现场研学、情景教学等法治实践教育。
八、【民主实践阵地】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宪法公园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充分利用宪法公园组织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履职等活动。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
市、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统筹推进宪法公园内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阵地融合建设,充分发挥其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作用。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以宪法公园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
九、【礼敬宪法活动】鼓励在宪法公园组织举办入伍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集体婚礼等活动,在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
在宪法公园内举办前款规定的活动,应当征求宪法公园管理单位的意见,并服从宪法公园管理单位的管理。
十、【法治文化宣传和交流】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开展法治文化宣传。
鼓励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以宪法公园为载体,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推动宪法理论、宪法实践创新和宣传教育。
鼓励依法开发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创意产品。
十一、【社会支持】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服务、展品出借等方式,支持宪法公园的使用管理。
十二、【日常管理】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宪法公园使用管理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协调重大活动的场地保障;
(二)依法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完善调整展陈内容和展陈布局;
(三)根据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履职等活动的要求,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按照规定配置和更新有关设施设备,加强经常性维护管理,保障正常使用和运转;
(五)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讲解接待工作;
(六)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无障碍设备、辅助器具和服务;
(七)根据重大活动安排提供礼仪规程指导与服务;
(八)做好巡查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十三、【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规范】宪法公园实行免费开放。
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配套服务经营活动,提供便民服务。配套服务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宪法公园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和相关要求,防止过度商业化和无序运营。
宪法公园内禁止建设危害公共安全、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妨碍游览的项目和设施。
十四、【参观游览规范】宪法公园内参观游览、开展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宪法公园管理制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宪法公园设施、损害宪法公园环境、扰乱宪法公园秩序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十五、【责任追究】违反本决定规定,破坏宪法公园设施、损害宪法公园环境、扰乱宪法公园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施行日期】本决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