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平委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的执法检查,近年来在城市建设中存在绿地被占用和挖山填水的现象,在控规调整中也绿地挪作他用的情况,如长沙市经开区金科地产项目侵占规划绿地面积约39亩,被住建部列为了重点清查对象,请问,今后将采取什么举措保护好城市中的公共绿地和自然生态资源,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如果绿地、水体等用地需要调整的,将按什么程序来进行?
匡利娥:我是城乡规划局的副局长。我分四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一是金科中心绿地占用的情况。金科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后面因为招商引资需要规划修改为商业金融用地和公共绿地,调整过程当中,开始新一轮的总规修编,总规中也相应调整了商业金融用地和公共绿地,由于总规报批时间比较长,大概经过了四年,在这个过程当中,经开区又根据产业调整的需要,把该地块调整为纯商业用地,就是没有公共绿地,由于控规也没有批,在对接过程当中也没有对接得特别好,总规批下来之后用地按照原来的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我们现在已经在控规当中,在经开区范围内另外拿了一块39亩地来补充39亩地的公共绿地,现在这个方案没有批,但是我们会严格按照项目落实,报请省政府批准。
二是长沙市山水保护是很严格的,所有的大的山林、水体都是严格划为绿线或蓝线,城市中很大部门山体和水体,我们作为公共绿地保护下来7600公顷公共绿地之外的山体和水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一般很难保护下来,所以我们看到的很多挖山的行为,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三是下一步怎么样保护绿地和水体?第一是完善规划编制。目前已经建立强制性内容库,把绿地和水体要保护的要强制性保护起来。第二是完善蓝线和绿线的规划。这就是出让给别人的绿地要怎么样控制的问题,这是下一步重点深入研究的课题。第三是依法依规的保护。我们把规划制定出来之后,经政府批准。第四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全社会来共同关注绿地和水体的建设。四是山体水体调整的到底怎么样?在这里我跟大家很自信的说,至少最近三年没有一例把绿地作为开发用地,其他有一些调整的案例都是属于绿地的调整,是为了更有利于项目衔接我们所作一些调整。实际上我们对绿地的调整程序,我们在全国进行了同类城市的调研,我们是最严格的,包括规划修改的程序我们也是最严格的,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发之后,我们制定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管理意见,市政府统一颁布实施了《关于已批控规修改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我们也分了四类,一是原则禁止性修改,二是引导性修改,三是勘误性修改,勘误性修改性不属于政府部门修改类型,是以前审批的项目与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之后,首先是前置审查,如果三分之二不通过的话,这个修改就终止了,就等于不能修改了,然后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论证完之后进行评审,公示是《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明确在网上公示一个月,我们的绿地和水体的调整,最近三年肯定是没有一例是因为开发商或者其他建筑的要求来调整绿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