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突出了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这一主题。大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之计。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农业的基本建设,也包括农村的基础工作,既是“三农”工作的长期工作任务,也是当前保障供给的紧迫需要。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国的农业基础建设必将迎来新一轮大加强、大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因而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中责任重大,我们认为关键要抓住三个“着力点”。
一、 高度重视,抓住“发展”这个要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就必须靠科学发展观的引领。实践证明,遵循发展规律,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础,更是农业基础建设的根本。我们必须抓住“发展”这个着力点。
--要坚持科学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督促政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坚持改善民生,不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保障坚持全面发展。抓住农业基础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督促政府统筹兼顾,在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时,要找准党委、政府工作中不容易发现的问题,为农业、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保障坚持健康发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督促政府尊重自然规律,统筹城乡发展,发展一定要和环境资源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起来,一定要和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水平结合起来,一定要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起来。
二、持之以恒,抓住“法制”这个难点
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法制是保障,首先,要切实依法履行立法职能。第一,要为农民权益提供立法保护。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土地大量被征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据有关资料统计,每征一亩地,就要造成1.4个失地农民,农民如果得不到合理补偿,将导致大量越级上访或群访事件的发生。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因此,立法保护农民利益势在必行。第二,要为农业农村生产和综合改革提供立法保障。要不断完善农业法律制度,促使农业投资预算、程序以及监督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要将对农业扶持、补贴等倾斜举措法制化。要将农民减负事项纳入立法范围,为农民减负提供制度支持。其他如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也必须予以补助支持。同时,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也要尽快得到解决。我们认为,只有推进依法兴农,帮助农民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才能有一个坚实的前提和社会基础。
其次,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农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合法保障,是影响依法兴农进程的主要因素。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督促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上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方面,要监督好农业相关政策的落实。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如“三减免”、“三补贴”和取消农业税等等,尤其是取消农业税,这是盘古开天从未有过的事,中央的政策确实鼓舞人心。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惠农措施。这些政策是否落到实处?农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给予关注,要通过听取汇报、专题调研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督促政府抓好落实,如乡村公路与水利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等等。另一方面,要监督好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如何确保涉农法律法规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有效的实施,人大的执法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近几年来,长沙市人大先后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农业投资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多部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市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显著增加,农民减负增收成效明显,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等。总之,通过这些执法检查,促使依法兴农的环境更加优化。
三、情系“三农”,抓住监督的热点
(一)抓监督、促投入。
地方人大应督促政府制定出台惠农政策措施。政府财政投入是启动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地方人大常委会务必把好预算审查关,既要保证法定投入到位,又要保证新增投入到位,认真检查政府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督促政府落实兑现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上年”和“三个主要用于农村”,在资金增量、土地出让增益等方面倾斜扶持农村建设。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党的惠农政策、财政涉农资金在贯彻执行和分配、使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国家农业农村政策效应的发挥,如财政支农投入渠道多,资金投入分散等,要采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结构,规范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行为等一系列措施,使“好钢用在刀刃上”。长沙县政府在人大支持下,通过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一改过去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为“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2007年,长沙县利用中央财政1000万元引导资金,对各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捆绑建设百里茶叶走廊,共整合县国土、交通、科技、水利、农办等部门支农资金3146万元,带动银行贷款等社会投资3524万元。2007年1――5月,百里茶廊实现春茶产值1.66亿元,同比增长75.9%,项目区内茶农人均增收569元,同比增长42.8%。资金的有效整合,盘活了资产,做强了项目。在资金的投入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了人大的权威作用,在审议2007年财政增收预算时,主任会议明确提出要向“三农”倾斜,从增收预算中调1.9亿用于农业与农村,有效地支持农业,有效地发挥了人大作用。
(二)抓监督,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督促政府做好“投”和“争”两篇文章,“投”就是要充分利用有限的财力和社会资金,重点改造水利设施,投入幅度要逐年增加。“争”就是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争取项目资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解决投入资金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市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应重视中小水利设施的修复、配套、更新和改造。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抓紧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继续加强生态建设,尽快改善生产性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长期薄弱的局面。人大积极支持水利投融资事业,曾先后多次视察水利投融资项目,并给予鼓励和支持,使水利建设有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如望城县在水利建设上创新模式,围绕“保安、融资、改革”主题,融入“科学、生态、经营”理念,放大资源优势,做响水利品牌,“整合”资金投入,激“活”工作机制,调“和”人水关系,实现水利基础大夯实,发展步子大跨越,产业地位大提升,“大水利”迸发新活力,水利大县正向水利强县推进,仅白菜湖项目融资8.4亿元,水利建设在加固苏蓼垸大堤后继续加大投入、全面规划、高效推进,大众垸团头湖堤身加固、靖港老式电机更新改造等重点工程全面铺开,13座病险水库治理已完成10座,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新局面。
(三)抓监督,促政策落实。
从中央到地方“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和具体要求都已明确,那么这些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到实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哪些共性的突出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对此,地方人大应该给予关注,每年确定若干重点问题,听取汇报,深入调研,深化审议,有针对性作出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督促政府抓好落实,推动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进展。长沙市人大十分关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尤其是有关政策的落实,2007年上班的第一天,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视察农产品加工企业,得知长沙市2006年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20家,其中产值过亿元的企业45家。列入市乡镇企业局重点调度的54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去年前三季度实现利润2.7亿元,同比增长73.8%,委员们倍感欣慰。长沙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经过推荐、考核、项目审计、核定等环节审查,对符合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带动力强、关联度高、规模和产出能力大、成长性好、社会效益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重点新项目和技术改选项目实行贴息补助,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06年度获得的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全国免检产品、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06年度农产品加工投资2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贴息,共5个项目,贴息572万元。2006年度农产品加工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贴息,共12个项目,贴息547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2006年度获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名牌产品、湖南省著名商标奖励企业,共奖励230万元。政策的兑现有力地推进了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能量得到充分释放。
(四)抓监督,促民生。
--破解农民增收难题。地方人大要把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主题,通过专题调研、听取政府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有效形式,了解本地农业发展各种优势和特色,了解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审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