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今天下午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圭塘河宪法公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尊崇宪法、礼敬宪法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市人大常委会就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的使用管理以立法形式专门作出决定,有利于规范宪法公园内使用管理行为,保障在宪法公园内开展的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充分发挥宪法公园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这些意见,建议对草案作出如下修改:
(一)有意见认为,草案中应当体现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第二条中增加规定:“宪法公园使用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有意见认为,应在草案中明确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在草案第三条第三款增加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宪法公园的使用管理,统筹宪法公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根据有关意见,建议将草案第六条第二款“并报市、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修改为“并征求市、雨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四)有意见认为,草案第十条第一款中“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开展法治文化宣传”与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内容重复,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宪法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提供支持”。
此外,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强化宪法公园对外交往功能,增加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经费保障等。考虑到草案中关于宪法公园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职责、宪法公园管理体制机制等规定中都涉及这些事项,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些具体建议将由有关方面在决定实施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研究处理。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圭塘河宪法公园使用管理的决定(草案·表决稿)》上传至会议系统。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认为,完善后的草案内容已基本成熟,符合我市实际,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