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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常委会常设的工作机构,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领导,对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负责,工作范围包括城建、环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医药、体育、地震、档案等方面。
   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城建环保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曾德才

  委 员: 刘国书 邓佑华 赵丽英
  
  主要职责:

   (一)向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建议;接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议案草案并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
   (二)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三) 协助常委会检查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必要时跟踪了解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
   (四) 参加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安排的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查,并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五) 对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六) 加强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听取有关执法情况和工作情况的报告,必要时将情况报告主任会议。
   (七) 加强与城建教科文卫方面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八) 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 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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