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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居者有其屋
——市人大常委会力促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侧记
2008年10月,退休干部刘启栋在工商银行办妥了住房增量补贴个人账户卡,表明他从2007年以来的住房增量补贴可以兑现使用了,而且还享受了比在职人员高2%的优惠政策。像他这样享受住房增量补贴的还有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三个街道数千名干部职工。这要得益于2006年8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督促城镇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促使该项工作在停滞五年后重新启动。
改革方案搁置5年
2005年,一封有100多名离退休干部联名的信访件寄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信中反映了广大干部职工非常关心的问题:本应从2001年8月1日起实施的《赤水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批复至今五年仍未贯彻落实,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利益,强烈要求督促市政府启动城镇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
针对信访件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监督措施,决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报告列入了2006年的议题。2006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详细调研,充分了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征求群众意见,并远赴遵义市房地产管理局、凤冈县、仁怀市和习水县调查了解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求取“真经”,为本地的改革导航。
8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赤水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与会人员认为,改革方案制定至今5年未落实,且房改资金被挪用1266万元,这些问题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利益,必须要解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是加快住房建设,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带动个人住房消费,拉动内需,加快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全面启动、尽快落实赤水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制定和完善方案的实施细则,加大对被挪用的房改资金的清收力度;尽快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制度。按照区别不同人群,照顾困难职工,确保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的原则,强化现有公房管理,拓展房源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妥善解决无房职工、购房确有困难的职工住房难问题,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解决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整体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改革工作落下帷幕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该项工作在搁置5年后终于重新启动,获得了初步成果。2006年8月审议过后,市政府开始着手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于2006年11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2007年3月印发了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以及增量补贴管理办法,5月召开了全市房改工作会议,房改工作开始在全市紧锣密鼓地展开。
为干部职工建立个人增量补贴账户,增量补贴从2007年起按工资总额的5%计算,至2011年按2%逐年递增,2011年之后视情况再增加,在2007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了320余万元,专门用于支付住房增量补贴;追回5笔被挪用住房资金330万元;确定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制定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这些努力和成效,在2007年9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落实情况时,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肯定。
常委会针对存量、增量兑现进度缓慢等一些仍未落实的问题,再次形成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兑现政策。继续追收被挪用住房资金936万元,在2007年12月底前兑现住房存量和增量补贴。增量补贴从2008年起,应充分体现对离退休人员的优惠政策。积极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房源渠道,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制度。
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府积极进行办理落实,拿出了兑现时间表,对离退休人员增量补贴给予提高2%的优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住房存量补贴已全部兑现,增量补贴已基本全部落实到位。住房改革工作至此已取得了较好成效,住房分配货币化分配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住房改革工作终于可以拉下帷幕。 (陈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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