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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五公示”
年3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交办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明确办理意见。一是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在2008年6月底前按时书面答复提建议代表。二是要求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重点办理“关于要求尽快兑现造竹补助的建议”等10件重点件建议;通过电视、网站等对重点件建议内容、办理责任单位、办理责任人、办理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五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要求具体承办单位要积极与代表面商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率;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应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向代表解释清楚。 四是明确转交的市人大代表建议,要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答复,不应分解给乡(镇)人民政府答复。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18件,对内容相同的合并后为107件。根据建议内容,转交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办理104件,其中重点件10件;另3件内容涉及市委部门工作,作信访件转交市委部门。 (选任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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